按照《通知》,为提高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能,河南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精简、高效、统一的基本建设文物保护行政审批体系和工作机制;出台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多评合一、区域评估、联合审验等改革措施;探索基本建设文物保护长效机制,推进成片开发土地招拍挂出让和划拨前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实现基本建设考古前置。
《通知》强调,要着力做好省重点建设项目考古工作。统筹安排各考古勘探和发掘单位做好人员、设备等准备,特别是要优先安排对“四水同治”十大水利工程中的小浪底北岸灌区、南岸灌区、引江济淮(河南段)等正在实施的工程项目,主动联系建设单位,及时进场开展考古勘探、发掘、不可移动文物迁移保护等工作。
在文物保护监管方面,《通知》指出,要加大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巡视、检查力度,做好建设工程中意外发现文物的处置和保护等工作,确保出土文物和重要遗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