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一般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赔付的:
1.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事故,则还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2.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准备好理赔材料,比如医疗费用报销一般需要准备好被保人身份证、银行卡、门诊病历本、门诊发票、疾病诊断书、住院费用总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出院记录;如果是意外事故理赔,则一般还需要准备好意外事故证明;如果是重疾险理赔,则一般需要准备病理诊断书等;如果是身故理赔,则一般需要准备好火化证、公安机关户口销户证明和医院开的医学死亡证明等;
3.如果是医疗费用报销,则可在被保险人出院后提交报销资料给保险公司;如果是重疾险理赔,则可在确诊恶性肿瘤,或者在满足理赔条件后就将理赔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如果是身故理赔,准备好理赔资料即可提交给保险公司;
4.保险公司审核资料通过,即可将理赔金打入被保险人/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是有垫付功能的医疗险,那么可以在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申请保险公司进行垫付,等到出院后再提交报销资料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审核资料通过,则会将报销金抵扣已经垫付的金额。
保险的种类很多,每个险种的计算标准都不太一样,下面以人寿保险和交强险为例:
一、人寿保险理赔计算标准
1、给付理算。
对于应正常给付的索赔案件,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保险金给付,应补交保费及利息或归还贷款及利息的,应进行相应的扣除。
2、拒付理算。
对不应进行给付的案件,做出拒付确认并记录原因及意见,对于因此而引起保险合同终止的,如果按约应退还保费或现金价值、归还贷款及利息的,应计算出具体金额;对于合同继续有效的进行注明并将合同置于继续有效状态。
3、通融赔付。
对一些需要进行通融赔付的案件,理算人员做出相关通融赔付金额的确定意见。
4、豁免保费计算。理算人员做出豁免确认并将保险合同作“已理算且保费豁免”的处理。
理算是指理算人员对索赔案件做出给付、拒付、通融赔付、豁免处理和对给付保险金金额进行计算的过程。理算人员根据出险合同以及类别进行理赔计算并缮制《理赔计算书》与《理赔案件处理呈报表》。
二、交强险理赔计算标准
1、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计算标准
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有责任的限额最高限额:12.2万元。
交强险赔偿限额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2、超过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计算标准
事故中造成第三者损失,超过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将在机动车的商业保险中承担赔偿,具体涉及到理赔的项目主要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事故造成你残疾的,还有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
这里的医药费方面需要你提供病历卡,拍片的报告,医药费发票和出院小结和住院医药费清单。误工费需要你提供单位上班的工资明细表和发放清单和劳动合同,没有的只能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来赔偿。交通费、住宿费同样需要正规发票,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按照住院天数计算。
财产损失的赔偿需要你提供修理发票,修理清单的原件,(当然,对方有保险的,你还需要通过对方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评估单)。
上述内容对保险理赔的计算标准做了详细的介绍。其中,人寿保险是对索赔案件做出给付、拒付、通融赔付、豁免处理和对给付保险金金额进行计算。交强险的赔偿标准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30天,保险理赔时间最长是30天,这里是指的保险公司理赔时间。具体如下:
1、保险理赔时效指的是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保险金的请求后,需要及时作出核定,一般是5天左右,如果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在申请理赔的过程中,被保险公司要求补充材料的,从通知到客户补充材料第二日到提交补充材料之日的时间,不算在30日期限内。
2、如果做出核定后,及时通知被保人或受益人,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需要10天内履行保险金的赔付。
3、除了保险理赔时间外,还有保险索赔时效,具体指的是人寿保险的被保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是5年,也就是在5年内都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其他非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是2年,在2年内可以找保险公司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