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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热议:水利部调查秦淮河堤内违建餐厅事件 具体经过是怎样的?

互联网 | 2023-01-31 16: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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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调查秦淮河堤内违建餐厅事件

今年入汛以来,受长江大流量来水和强降雨影响,长江下游南京段持续超出警戒水位,秦淮河水位超高,当地一度启动防汛一级应急响应。


(相关资料图)

连日来,受长江大流量来水和强降雨影响,秦淮河水位居高不下,南京市一度启动防汛一级应急响应。而就在江宁区杨家圩市民公园旁的秦淮河大堤上,却有几家无规划审批手续的违建餐厅仍在营业。

7月26日夜,南京市相关部门组织对违建的门窗、装修设施、砖砌墙体等进行拆除。为避免可能对秦淮河大堤造成沉降、位移等影响,建筑的混凝土框架暂时保留。如此严峻的防汛形势之下,有群众反映秦淮河杨家圩大堤内部有多家违建餐厅、酒吧仍在经营,可能对堤防造成安全隐患。

记者最新了解到,目前这些餐厅、酒吧等已经停业、清退,7月26日夜间,施工人员正在进行拆除。

此前报道

据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报道,7月25日,有群众举报反映,在秦淮河杨家圩大堤内部,还开着多家高档酒吧、餐厅,这些建筑不仅没有规划许可,还涉嫌违反多项水利法规,对大堤的安全更是造成隐患。

这些餐厅并不是直接建在大坝之上,而是从坝体的背水面,向内挖了十几米,在大坝“肚子里”营业。

大坝挖洞建餐厅,是否经过批准?是否会对坝体产生损害?记者采访时,江宁城建集团、南京市水务局等相关多方不置可否。早在2014年,便有媒体报道江宁城建集团在没有规划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开展酒吧、餐厅的建设。原江宁区规划局已经确认,建筑没有手续,而江宁城建集团承诺将“将责令施工队暂停施工,等相关手续完善以后再重新开工。”然而6年时间,当年承诺的手续,依然没有补齐。

水利部派人核实 当地纪委监委介入调查

7月25日,水利部有关负责人对媒体相关报道做出批示,要求相关司局迅速组织查明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与河湖管理司进行联系,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河湖管理司立即派人赶赴南京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关注后,江宁区委、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核实媒体反映情况;责成江宁城建集团依照相关法规和防汛安全工作要求,立即着手进行商户协商清退和相关建筑拆除,并组织专家论证,制定整改方案。

7月26日下午,江宁区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江宁区委、区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防汛安全工作要求,对相关违规建筑实施拆除。

同时,江宁区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当天晚上,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工作人员从北京赶到杨家圩现场,开始对涉事建筑是否使大堤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核查。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初步判断,现场5处房屋涉及占压秦淮河堤防,但仍需查阅相关资料、图纸,进一步勘测后才能得出最终结论。

当天深夜,现场下着雨,施工人员正在连夜拆除这些违建的门窗、装修设施、砖砌墙体等。为避免可能对秦淮河大堤造成沉降、位移等影响,建筑的混凝土框架暂时保留,待专业人员评估论证后再予以处置。

秦淮河水文特征

秦淮河两岸为低洼圩区,地面高程6米~8米,圩区后面是丘陵山区,地面高程300米以下。此河又是一条“山水头、潮水尾”型河道,受长江水位和秦淮河流域降雨的影响,洪涝和断流干涸现象经常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从三国吴嘉禾三年(234年)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共发生水灾229次。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至1959年,冬春期间,秦淮河几乎年年断流干涸;部分年份,夏秋季也发生断流干涸。1960年,建成武定门翻水站后,秦淮河水位常年可保持在6.5米以上。

新中国成立后,南京市曾规定秦淮河东山防汛警戒水位为8.5米。1950年设东山水位站,观测秦淮河水位。至1999年,共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达29次,其中超10米的较大洪水5次,最高达10.74米(1991年7月11日)。秦淮新河最大分洪流量每秒962立方米,老秦淮河最大分洪量每秒509立方米。

秦淮河自然灾害

秦淮河流域的地貌以丘陵、岗地为主。山谷浅面蓄水能力差。每逢暴雨,汇水快而来水猛,腹地(圩区)的滞洪能力又弱,汛期时,河网水位要高出圩区田面2-3米。圩区易遭水灾。下游河道浅而窄,又桥梁众多,束水严重,洪水出路不足。易泛滥成灾,严重威胁工农业生产和机场、铁路、公路、城乡人民的安全。

1954年7月大水,大骆村最高水位达10.15米(1954年7月4日)。受灾农田39.3万亩。倒塌房屋22800间,减产粮食1亿斤;飞机场进水,停机场的飞机被迫飞至芜湖;中华门的铁路、公路因水淹而中断运行。遇少雨年份。由于大部分地处丘陵、岗地,因缺乏灌溉水源而经常形成旱灾。1958年,大骆村水位在汛期时下降到5.39米,全流域受旱灾面积达23.57万万亩。

1959年受旱面积69.71万亩,治理前的秦淮河流域是一个低产多灾区。从1949年-1975年间,共发生大水灾5年(1954、1956、1963、1969、1974),一般性旱涝灾害9年(1955、1958、1959、1961、1966、1967、1968、1971、1972年),凡遇大水年份,一般受涝面积约在30万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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