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新政策2023年最新消息调整了什么?
【1】医保缴费比例
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医保费,由所在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并按照8%缴纳职工医保费。
灵活就业人员按月以全省统一确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的6%,自行缴纳职工医保费。
【2】医保待遇生效时间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参保人员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未按规定缴费的,参保人员从次月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从第七个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3】医保报销比例
起付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800元。
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统筹基金支付92%,职工个人自付8%;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9%,职工个人自付11%;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6%,职工个人自付14%。
此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住院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
武汉种植牙能用医保报销吗?
不能。按《湖北省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编码数据库》规定,种植牙材料不在目录范围内,不能进行门诊统筹的报销,只能按照自费结算。
种植牙相关政策
9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的正式公布,被不少业内人士视为从去年就开始酝酿的种植牙集采走出的实质性的第一步。《通知》中明确提出将会对口腔种植体进行集采,牙冠进行竞价挂网,种植牙医疗服务进行价格调控,三级公立医院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一颗牙4500元。值得注意的是,4500元的调控价并不是一刀切的单一标准,也不是绝对的最高限价。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地区或医疗机构,《通知》也明确了允许适当放宽的条件。
武汉市按照省医保局的部署和要求,正在推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目前湖北省已参加由四川省牵头组织的口腔种植体系统带量采购,我市按省医保局要求,已组织医疗机构于2022年11月底将口腔种植体系统需求量上报省医保局。
2023年2月16日,已组织医疗机构开展我省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下一步,我市将根据省统一要求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后续相关工作。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调控工作也正在推进中,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统一要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