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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教授张千帆谈儒家经典道德哲学中的“尊严”

中华读书报 | 2020-04-27 15:15:45
《为了人的尊严:中国古典政治哲学批判》,张千帆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年4月第一版,30.00元

“虽然就和没有提到‘权利’一样,儒家经典也没有明确地提到过‘尊严’,但是我从不怀疑‘尊严’二字最准确地把握了儒家道德哲学的基本命脉。”北大法学教授张千帆说,经典儒学对当代思想的主要贡献正在于从人类独特的内在德性中发现了人的尊严。

留美多年的学习和生活经历使得张千帆对西方相关的学术思想动态熟稔于心,他试图从自己的文明中寻找解决今天社会问题的思想资源,用富有生命力的伦理内核——人格尊严——来激活并重构中国道德与政治哲学。

在新书《为了人的尊严:中国古典政治哲学批判》中,张千帆指出,作为一种义务导向的伦理,儒学尽管有自己的问题,但不失为对自由主义倾向的纠偏,儒学对解决今天的社会问题依然有诸多的真知灼见。

读书报:您认为儒、道、墨等中国思想传统中都包含着丰富的关于人的尊严思想,能否简单概括一下这几家思想的区别和联系?

张千帆:在这三个门派中,我把儒家作为人格尊严思想的主体,因为儒家君子是最丰富也是最富于现代启示的人格形象。道家和墨家学说则是从各自的角度对传统儒家人格的一种纠偏和补充。儒家尊严学说的起点在于人性善,也就是人生来有“良知良能”;君子的一生就是不断努力将自己的良知良能发展成实际品性、行为、成就的过程。

虽然儒家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甚至在这个意义上是平等的,但是现实中儒家认定人或为“君子”、或为“小人”,在成年后几乎是不可改变的。作为一种平民学说,墨家从平等的角度纠正了儒家的等级秩序观。墨家功利主义不仅有助于纠偏儒家礼制的繁文缛节,而且也承载着中国民主社会的希望。可惜这种积极进取的学说自公元七世纪就销声匿迹了,直到很晚才被重新发现。

另外,儒家的人格发展观是紧密镶嵌在社会之中的,容易教条化,让人埋没于社会义务而丧失自我。一个没有独立主体意识的人显然是不会有尊严的。在这个意义上,道家自由主义是对儒家义务哲学的一种纠偏,道家崇尚的原始自由有助于将人从社会义务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新儒学或多或少糅合了儒、道两家思想,但是传统道家只有消极自由,没有积极的政治自由。这也就注定了从现代眼光看,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是残缺不全的。

读书报:是否可以把中国历史上不同流派关于人的尊严的不同思想重新整合到一起来,建立一种新的关于人的尊严的思想,在今天更好地发挥作用?

张千帆:写作《为了人的尊严:中国古典政治哲学批判》的目的正是在于吸取不同学派的精华,建构一个既能延续中国文化传承、又符合现代文明要求的核心概念。道家主张个人自由,墨家崇尚社会平等和普遍福利,儒家则坚持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这几种学说不仅并非相互对立与排斥,而且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体现了尊严的不同面向。《为了人的尊严》一书尝试论证,几种古典学说共享一个基本命题:每个人都是终极目的,而非仅仅是实现其他目的之手段。几种学说都以不同的方式告诉我们,人应该过一种有尊严的生活,而不只是苟延残喘地活着。稍加引申,不难得出一条宪政原则:政府要尊重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得以任何贬损人格的方式对待自己的人民。

读书报:您论证了“礼是更高的法”这一观点,提出礼治对法治的建立与维持必不可少。在您看来,今天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礼治?如何重建礼治?

张千帆:“礼是更高的法”(或者说“社会宪章”)是对“礼”的学理定位,因为国内学界普遍认为儒法之间有斗争,所以“礼治”和“法治”是对立的。其实这种观点是经不起推敲的。“礼”和“法”本质上都是规则,只是一个是由社会维持的规则,一个是由国家维持的规则,两者之间也长期存在相互融合的趋势。在内容上,“礼”比“法”更为丰富,也更加人性化。礼治和法治不仅不对立,而且对于实现法治来说是不可少的,因为如果社会没有遵守规则的精神,那么国家也不可能实施规则。今天中国法治之所以实现不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会本身已经没有规则意识。《为了人的尊严》一书花了比较大的篇幅,用西方主流的理性选择理论及其预言的“集体行动困境”论证,法治是不可能在一个法家崇尚的道德真空中建构起来的。

当然,传统的“礼”大部分都已过时,至少现代人感到很陌生,因而我们需要带着古人的礼治精神重构当代的“礼”,也就是人民认同的社会和国家基本法。其实“礼”的精神并没有过时,当代的“礼”(宪法)则需要征得全社会的同意,其实就是一部绝大多数人自愿接受其统治的“社会契约”。

读书报:西方有关人的尊严的思想传统在今天有何现实意义?中西方关于人的尊严的重要思想之间有哪些异同?

张千帆:虽然基督教神学家几个世纪之前就提出了人格尊严思想,但是出于种种原因,尊严概念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权利话语牢固占据着主流地位。其实基督教虽然认为人有“原罪”,却也有上帝按自己的映像造人的故事。犹太教甚至伊斯兰教中也有相当丰富的尊严思想,只是不同的宗教文化传统使之带上不同内涵。我认为,尊严概念能为沟通中西方文化提供一个桥梁,关于人格尊严的哲学对话能够帮助我们找到一种适合人类全体的道德信仰。我也相信,在这场世界哲学对话中,儒家等中国传统思想学派能对全球伦理的构建作出自己的独特贡献。同时,在世界范围的比较和借鉴过程中,中国也要采取一种自信、开放的心态,积极吸取其它文明的精华。

读书报:您的论著以中西融合为特色,比如您借用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对以性恶论为基础的法治思想进行了较有说服力的批判,能否谈谈如何援用现代社会科学理论开展国学研究?

张千帆:和西方不同,中国传统信仰带有强烈的世俗倾向。儒家(尤其是荀子)道德学说本身已经具备一定的科学成分,往往用社会后果论证特定伦理体系(如礼制)的必要性,只不过这种论证在今天看来比较原始和粗浅,并往往流于教条程式(譬如经常用日月、天地一些并不成立的类比来论证道德命题)。既然理性的道德伦理体系并非简单的教条信仰,而是带有服务于人类幸福的终极目的,它们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必须受到社会科学的严格检验。在历史上,儒家伦理对于凝聚中国社会、延续华夏文明发挥了关键作用,其伦理核心已经受到历史检验和肯定,但这显然不是说每一条道德戒律对于当今社会都有积极功效。虽然五四运动对儒家传统的激烈抨击矫枉过正、有失公允,但是它表明一个长期不受检验的伦理体系很容易蜕变成僵化教条。今天要复兴儒学,首先要确立儒家学说中真正永恒的道德核心,再以格物、致知的精神发展出一套适合当今社会需要的道德及政治原则和规则。

读书报:您的书中提到多位西方汉学家(如门罗)的观点,在儒学的现代意义研究上,海外汉学界迄今为止取得了哪些重要成就?中国学者应该如何向它学习?

张千帆:海外汉学家给我的印象是对中国传统哲学的把握未必最地道,但是视角很独特。中国学者长期浸淫在传统话语之中,容易不加反思和质疑地接受传统成见,如此则只能把传统当做“国故”来整理,不能完成“惟新”、“新民”的历史使命。相比之下,西方哲学以分析见长,较少道德成见。以此视角来冷眼观察中华文明,往往能提供新颖的启示。我认为中国学者应该怀着开放的心态和外国学者对话,共同促进国学的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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