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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_世贸组织结构的执行框架

互联网 | 2023-05-05 14: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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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1.不要轻视指导方针。这一标准象征着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都应在非蔑视的基础上开展业务,在商业协会中不应有不同的报酬。

2.互惠原则。互惠标准,也称为平等标准,是指在国际商务中两个成员给予对方优惠的报酬。

3.最惠国待遇标准。世贸组织构建并实施多边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报酬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成员在任何产品的关税或其他方面给予另一个成员优惠待遇,它必须在没有先决条件的情况下给予其他成员这种优惠报酬。

4.公民的报酬标准。是国内市场重要标准进口产品与国内产品的关联。要求成员给予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不低于国内产品的联想,要求成员给予进口产品不低于国内市场同类产品的奖励。

5.个人取消数量限制的标准。除纳税和其他费用外,任何成员不得设定或维持配额、收支许可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停止从其他成员领土进口产品,或向其他成员领土出口或销售出口产品。

气质:是正式的国际经济结构,具有永恒的国际法人地位,争取世界商业的监管和自由。

WTO建设的原则包括:非蔑视原则、市场准入原则、互惠原则、公平竞争和公平商业原则、商业政策和法律透明原则。其中,最重要的藐视长度原则是,它包括最惠国待遇补偿原则和公民补偿原则。

WTO结构的主要目的:各成员认识到,在处理本国商业与经济奇迹的关系时,应提高职业水平,保证充分失业,增加实际收入和无效需求,扩大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商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开发和充分利用世界资本,追求庇护和保护,并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成员的各自需求加强各种应对措施。世贸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非蔑视、关税保护、透明度、公平贸易、互惠、市场准入和公平争端解决。

世界商业结构的基本原则

重要的WTO协定有: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常识产权协定等。这些协议代表了以下基本原则:

1.不要轻视指导方针。它是世贸组织结构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补偿和公民补偿标准组成。“最惠国待遇”是指一个成员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优惠报酬和利益,在关税和商品的商业成本方面应无条件给予所有成员。“公民报酬”是指成员方在征收国内税收和实施国内执法时,应当对进口产品和国内(或地区)产品一视同仁,不得有任何轻视。

2.市场开发标准。在WTO权力和贸易平衡的基础上,建议各成员根据自身的经济地位和竞争力,通过进程谈判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商业自由。

3.公平交易的原则。防止世贸组织成员通过促销或补贴等不公平的商业策略扰乱不正常的业务,并允许反销售和反补贴等商业救助措施,以确保国际业务能够以公平和基本的方式进行。

4.权力与责任平衡的原则。权力和责任之间的平衡是世贸组织结构的最重要特征。世贸组织成员应履行世贸组织结构的责任,如遵守世贸组织结构的基本原则,履行承诺的减让责任,确保商业政策和法律的同一性和透明度。同时,世贸组织成员还享有世贸组织赋予的一系列权力,如参与多边商业规则的制定;当商业伙伴未能履行世贸组织结构所界定的责任,导致自身(或地区)财产损失时,可提出讨论或诉诸世贸组织构建商业争端解决机制,或在其他商业领域获得回应补偿。此外,世贸组织成员在特殊情况下有效履行世贸组织结构责任时,可以向世贸组织结构说明理由,提出中断或推迟履行相关责任的倡议。

一、世贸组织结构的执行框架

1.诸边商业协定是成员国可以选择参加的协定。目前有三个多边商业协定是无效的:民用航空商业协定空空、当局采购协定和信息技术产品协定。

2.世界商业结构的成员仅包括国家当局和关税当局。独立关税区是指没有完全的国家 *** ,但在处理外国商业协会和世界商业结构协定所定义的其他事件时,有完全的自立权利的区域。

3.修改《世界商业结构协定》中相关条款的法文版本。

修订后的最惠国待遇标准只有在所有成员都接受的情况下才是无效的。

对协议条款的任何解释都需要世贸组织四分之三成员的同意。

对个别项目和房舍的修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

影响权责的变更对接收变更的成员无效;对不影响权利和责任的项目的修改对所有成员无效。

解除成员责任需要3/4少数成员的同意。

接受新成员的决定需要三分之二的少数民族成员的同意。

两个。世贸组织结构的基本原则

1.最惠国待遇标准

特点:广泛性、主动性、平等性、统一性。

例外:个别例外;平安破例;关税、自由贸易区、边境贸易、普惠制、反市场和反补贴、国际进出口、特定成员豁免等。

2.公民报酬标准的例外

当局在采购中破例;仅向某些产品的国内生产者提供补贴的例外;个别例外。

3.关税减让

关税只能降低,不能提高。

4.单独撤销数量限制标准的例外。

食物缺乏、分类或分级或销售规模、农业和渔业产品残留、财务状况和国际进出口担保等。

1.互惠原则,也称为平等原则,是世贸组织结构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它意味着两个成员在国际商务中相互给予优惠报酬。它定义了成员国在关税和商业谈判中必须采用的基本壁垒,以及它们必须建立什么样的商业关系。

2.透明度标准是指WTO成员应颁布、制定和实施的商业措施和变化,未公布的措施不得实施。与此同时,它们还应该将这些商业方法及其变化传达给世贸组织结构。此外,成员为缔约方的影响国际商业政策的国际协定也应实时公布并告知世贸组织。

3.世界商业结构的市场准入准则旨在要求各国开放市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更大限度的商业自由。

市场准入标准的重要内容包括关税保护和减让、取消数量限制和透明度标准。世贸组织结构的理念最终消除了所有的商业壁垒,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虽然关税壁垒仍然是WTO建筑许可的合法盾牌,但关税水平必须不断降低。

4.促进公平竞争的指导方针。世界上的商业结构不允许缔约双方以非法的商业手段停止非法竞争,尤其是以促销和补贴的方式停止出口商品。对促销和补贴有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实施办法。世界的商业结构提倡用公平的商业策略来阻止公平竞争。

5.经济发展标准,也被称为鼓励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的标准,旨在帮助和促进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它是为正在发展中国和经济一体化的国家制定的,是给予这些国家的特殊优惠奖励。

6.非贬低标准,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最惠国待遇,二是公民待遇。就个人而言,成员不应轻视商业伙伴;给予一名成员的优惠报酬也应给予其他成员。

重要的WTO协定有: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常识产权协定等。

这些协议代表了以下基本原则:

1.不要轻视指导方针。它是世贸组织结构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补偿和公民补偿标准组成。“最惠国待遇”是指一个成员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优惠报酬和利益,在关税和商品的商业成本方面应无条件给予所有成员。“公民报酬”是指成员方在征收国内税收和实施国内执法时,应当对进口产品和国内(或地区)产品一视同仁,不得有任何轻视。

2.市场开发标准。在WTO权力和贸易平衡的基础上,建议各成员根据自身的经济地位和竞争力,通过进程谈判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商业自由。

3.公平交易的原则。防止世贸组织成员通过促销或补贴等不公平的商业策略扰乱不正常的业务,并允许反销售和反补贴等商业救助措施,以确保国际业务能够以公平和基本的方式进行。

4.权力与责任平衡的原则。权力和责任之间的平衡是世贸组织结构的最重要特征。世贸组织成员应履行世贸组织结构的责任,如遵守世贸组织结构的基本原则,履行承诺的减让责任,确保商业政策和法律的同一性和透明度。同时,世贸组织成员还享有世贸组织赋予的一系列权力,如参与多边商业规则的制定;当商业伙伴未能履行世贸组织结构所界定的责任,导致自身(或地区)财产损失时,可提出讨论或诉诸世贸组织构建商业争端解决机制,或在其他商业领域获得回应补偿。此外,世贸组织成员在特殊情况下有效履行世贸组织结构责任时,可以向世贸组织结构说明理由,提出中断或推迟履行相关责任的倡议。

1.非藐视标准,包括最惠国待遇报酬和公民报酬;

2.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商业是互利的;

3.市场准入:通过过程谈判逐步实现更大的商业自由;

4.促进公平竞争和商业;

5.鼓励经济转型;

6.商业政策和法律的透明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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